随着助学组活动区域的扩大及学生人数的增加,为了提高整体助学活动的效率及参与人员的整体助学形象。规定如下:
一、 受资助学生条件
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,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、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:
1. 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;
2. 进入低保线或持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子女;
3. 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;
4. 父母(双方或一方)丧失劳动能力,无经济来源的。
5. 其它因特殊原因(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、意外事故等)造成经济困难的。
6. 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(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),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。
二、 确认具备资助的条件后,在网站OA上公布,由资助人确认资助结对。
三、 资助人在开学前应联系管区小组长,确认资助金额并及时汇款至指定帐户,再由182统一汇至学校。
四、 资助人如停止资助时,应提前通知组长,组长再安排其他人资助。
五、 如被资助的学生情况好转,或已经毕业出去工作,则资助停止。
六、 各辖区小组长应做好学生的受资助记录,并和资助人保持联系。
七、 义工论坛将在每学期公布学生的成绩情况,并有写信屋可供资助人与学生联系。
八、 每年的年假日或寒暑假期间会安排一些学生探访活动;
九、 参加探访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:
1. 参与者必须根据具体活动内容、时间,酌情报名。(负责人提早公布参与人数、地点、时间及其他主要事项)
2. 确定参与名单后,若临时有事者,请提早与活动负责人联系,便于人员调整。
3. 因每次活动人员的限制,若带朋友请提早告知。
4. 参与者须佩戴义工证,做到无迟到早退现象,服从活动负责人的安排,不得擅自离队,否则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。
5. 考虑到活动范围均在山区等偏远地区,参与者要注意当地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、不要人为的去破坏。
6. 注意本人的言行举止,严禁有影响义工形象的行为。
7. 参与者须本着爱心助学的心态,活动时,尽量做到不铺张浪费。